想说点什么:[七]讽刺人性的黑暗荒诞,影射现实的《致命玩笑》为何是DC神作?

评:我喜欢小丑,因为他只是一个角色。我讨厌小丑,因为他真的无恶不作。


评:有的时候,总能体会到人类的愚蠢,听信谣言,断章取义,起哄,无理取闹等等等等,在b站被蠢货围攻的情况并不少见(专业人士被非专业人士就专业问题被围攻),对这些蠢货的回复并非对他们的战斗,而是对他们的怜悯,一群人被错误的知识欺骗一生,是如此可悲,若是救不了,那便不救。
他人死活与我无关!


评:作为一个资深dc粉,很开心能看到当今被无脑漫威粉支配的世界里还能有这么认真做dc漫画解析的up。最好的解析与配音,这漫画我读了2遍都没看的这么深过,辛苦了up。


评:细节决定高度。无法否认这部作品的经典之处!但是请Lorre赶紧走出来啊啊啊~ DC漫威还有更多内容等待你更新呐(=・ω・=)


评:关于吃龙虾是贫穷的表现这是正确的,当年龙虾没什么人吃,被称作穷人的鸡肉,依稀记得有段时间龙虾制品以及龙虾罐头是美国穷人重要的蛋白质来源。另外埃及建造金字塔的时候也有这种说法,那时候的奴隶喝的是啤酒(不是现代啤酒,很多杂质也被称为液体面包)吃的是龙虾。


评:注意封面……有一半是努莉的脸另一半是小丑……说明努莉你想成为下一个新小丑?那么又有谁拿什么能拯救你吗?是……努丑?还是或是说……小莉?[小电视_思索]


评:同学们,这期视频不三连过分了啊(°ー°〃)


评:就不能来个人吧六学家顶下去吗?烦死了哪都有


评:阿兰摩尔给dc喷的毒液,确实就是这“黑暗风”罢了!dc毁了多少天才?


评:被称神作的原因无非是符合某一时期人的想法,当你看它的时候,有一股我也是这样想的,就是这样的观念,触动了内心,自然成为心中佳作,而当一部作品不只是一个人被触动,一个团体被震撼,而是整个社会都沉默,那可能就是所谓神作了,致命玩笑显然做到了这一点


评:富则蝙蝠侠,穷则小丑—大家努力赚钱吧(=・ω・=)


评:小丑想把戈登逼疯的方式居然是:把戈登女儿搞残废再把他塞进隧道看他女儿裸照顺便搞一堆花里胡哨的灯光……这么做除了让戈登更加痛恨你们这些犯罪分子更想把你们全部抓起来还有什么用吗?真的搞不懂(-_-#)


评:对小丑的喜爱怎么说呢
一方面是对漫画和电影的高度敬畏
还有一方面是以类似老爷的视角看待joker
欣赏的同时也完全坚持自己截然不同的观念
也带有一份扭曲的羡慕
用一个梗来回答的话
大概就是 不愧是joker,轻易就做到了我们做不到的事
#小丑#


评:我= =感觉自己就是lorre说的第二种喜欢小丑的人吧= =只是我没有那么极端罢了。老实说,只有真正经历了极其糟糕的某一天或者说某一段时间的人,才能对小丑这个角色感同身受吧= =太糟糕了,糟糕到你连回忆都不想去回忆。我为什么喜欢小丑?因为它真正的诠释了一种理念:我活着就是为了快乐!没有任何其它的原因!只要让我快乐!我什么都能做,我什么都敢做!因为我再也不要过那么糟糕的一天了! 当一个人完全没有了道德底线,毫无廉耻,只为了宣泄而宣泄,只为了快乐而快乐的时候….那种感觉….怎么说= =确实很美妙吧= =我做不到这一点罢了。 lorre说,有很多人,也经历了那么糟糕的一天,但他们没有成为小丑,而是成为了黑暗骑士。他们没有放弃希望与生活。 可是说真的,每个曾经有过噩梦一样过去的人,各有各的不幸,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感同身受不是吗?你的痛苦在我看来恐怕不过是个笑话,我的痛苦在你眼里恐怕也是。这也就是这个社会大多数人说的:“这么点小事,怎么把你弄成了这样?”成为黑暗骑士太累了,怀抱着理想与希望也太累了,我不想活得那么累了,人生嘛,还是要快乐为主,做那么多计划,想那么多,有意义吗?也许只是因为你去应聘喜剧演员时搞砸的一个笑话,就能让你多少年来做的计划,对未来生活的所有美好想象,全部粉碎的一干二净。


评:“这种思想犯的眼神就像寂静中熊熊燃烧的火焰,”小丑对戈登摧残的时候所展现的疯狂理念让我回想起欧叔的这句台词


评:说到讽刺人性,让我联想到了…今年下半年…


评:完全理解不到小丑黑暗的点啊,电影也理是解不到。疯到是看出来了。我理解能力不行吧。


评:你可以喜欢一个反派,但请你不要成为一个反派


评:喜欢小丑并不代表着认同他的处事方式,戈登也同样经历了对他来说最疯狂的一天,他依旧没有被打倒,可能只是心里咯噔了一下。


评:头一次这么喜欢一个角色,小丑才是我内心所想的角色之一。我就特别讨厌虚伪的正义,所有的事物都是立场不一致才导致各种各样的悲剧。法是人立的,律是人守的一切都在你内心中的判别,我并不觉得小丑很畸形倒不如说小丑的价值观不适合基层人民。各位实在理解不了可以去看一眼韩国乱七八糟的事,你就明白了。当然还是不要去模仿,这是现代社会不是古代社会只要不惹错人,基本上你这一生过得还是很舒服的。一群人说喜欢小丑装逼的,那你能跟我解释一见钟情吗?本来感情就是很模糊的,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强求不得。


评:希望讲一讲v字仇杀队


评:小丑报复世界的方式是推翻这个世界 遇到反驳他的 他就会说正邪不两立是对的 但邪本身不是错的 你不过是站在正的立场反对我这个邪而已 所以本质上我们并无不同 的一套扎实理论让人无FA可说,蝙蝠侠最后为什么也一起狂笑 也是因为他的知己居然也是他的天敌 算是知己间仰天长笑的情绪发泄把,至于蝙蝠侠最后有没有掐死小丑 我想说蝙蝠侠不会 但布鲁斯·维恩可以 如果他掐死了小丑那他便放弃了蝙蝠侠的身份 回归布鲁斯·维恩这个凡人 但蝙蝠侠还在所以肯定是没掐死的, 最后的留白我觉得完全没有扩展空间 无非是下杀手的布鲁斯·维恩和没下杀手的蝙蝠侠间的凡人和责任间的选择罢了。既然蝙蝠侠已经做出了选择 所以最后的留白 其实是留给观众的。 另外我个人觉得小丑受欢迎就是因为他会装B把。


评:关于小丑咱是有一点共鸣的,尤其是看过《致命玩笑》以后。
刚失业那段时间,自己的精神一直很抑郁,加上家人的添油加醋使得精神濒临崩溃的边缘。那时候的想法只有一个,毁掉一切,包括自己。
有时候真是庆幸“胆小鬼”一直拴着“野兽”,“老师”出现以后才能将它关回笼子里,不然现在就看不到这个美丽世界了。。。


评:实际这不是开放结局只是没必要再画蛇添足,在所有话题之前必须牢记一点小丑是个疯子,首先对于一个疯子妄图用法律惩罚他使他感受痛苦彰显正确毫无疑问是行不通的,所以咯噔的确是疯了,接着小丑在之前说过自己曾经把笑话搞砸了,而在结尾小丑再一次的说了笑话蝙蝠侠笑了,小丑为了证明蝙蝠侠跟他是一路货色但事实证明不是,所以小丑最后笑不出来了,在这里必须再一次牢记小丑是个疯子,他的逻辑是扭曲的,现在请以一个正常人的思维你听到一个笑话不会笑吗,就好像笑话中本身所叙述的故事一样,只有疯子才会一本正经的根另一个疯子争论,毫无疑问蝙蝠侠的思维清晰并没有被小丑特意绕的这么大一个弯给逮下湖。


评:辛苦捞姐了

还有心疼下二桶,其实我是二桶入的dc坑,而且入的不久,不过二桶相关的差不多了解了。
二桶当年被投死这件事……唉,真的就是玩笑,杰森确实只是个漫画角色,当时出来也没多少人喜欢,投那票且不论有没有刷票嫌疑,但是也不至于就这样让杰森死啊,真是无足轻重的感觉,而且现在复活回来后……我也是无语剧情,看他和老爷的故事看的我一直哭,吐血简直,似乎虐桶成了编剧的日常恶趣味,随带还把老爷写的崩的一匹,编剧怕不都是老爷黑。
说实话小丑太有魅力了,真的蛊惑人心,但是他当年用物理学圣剑那样对二桶我就一辈子喜欢不起来,虽然还是习惯尊称他丑爷。


评:说个现实的东西,布鲁斯韦恩如果和小丑一样穷,他还会是蝙蝠侠吗????(滑稽)


评:无觉无惧轻生死,
非鬼非神似疯魔。


评:看漫威的爆米花电影就像看小电影一样,爽就完事儿了,但是看完以后你会觉得脑袋空空,啥也没剩下(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评:人人都爱偏执狂,不论是福尔摩斯,还是阿兰·摩尔


评:这么辛苦,送套漂亮女装给up犒劳犒劳吧( ´_ゝ`)


评:真希望阿兰摩尔能看到。看到有人这么细致的解读他的作品。也许他的心里会好受点。。


评:《蝙蝠侠:致命玩笑》(Batman: The Killing Joke)是1988年DC漫画的单篇漫画作品,由编剧阿兰·摩尔和画师布莱恩·伯兰德创作。

中文名称:蝙蝠侠:致命玩笑
原版名称:Batman: The Killing Joke
作者:阿兰·摩尔
原作:鲍勃·凯恩
剧本:阿兰·摩尔
作画:布莱恩·伯兰德
译者:美漫汉化组
类型:超级英雄
出版社:DC漫画公司
出版期间:1988年3月
出版时间:1988年3月

《蝙蝠侠:致命玩笑》 ,DC漫画公司编剧:Alan Moore 绘画:Brian Bolland 色彩:John Higgins 蝙蝠侠的宿敌,小丑(Joker)又逃出了精神病院。这次他不仅开枪打残了警察局长戈登的女儿Barbara,还绑架了戈登,意图将其逼疯,来证明疯狂是每个人都有的本性。故事不仅让蝙蝠女Barbara从此残废,更重要的是揭示了Joker的来历,为这个人物添加了深度:其实这个可恶的罪犯原本也是个可怜人,同时正如后来Barbara抱怨的那样–蝙蝠侠对这样一个罪犯的产生,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另一个目的,是强调Batman和Joker的”对等”关系,蝙蝠侠表面上虽然和Joker站在势不两立的立场,其实他的内心也和Joker同样疯狂,他不仅创造了自己的敌人,也和他所追捕的罪犯是精神上的双胞胎。Bolland的画面细致入微,人物表情丰富,Higgins所使用的色彩强烈,加上Moore的故事,给人一种既荒诞,又现实的感觉。

[小电视_赞]


评:已充电,感谢优秀的原创视频带来的感动[小电视_哭泣]

Vielen Danke,Lorre.[小电视_太太喜欢]


评:惊闻中国首部青春动画电影《昨日青空》将在中国内地上映,众所周知《昨日青空》和西游记美猴王一点jb关系都没有,但是说到电影。明年年初,中美合拍的西游记电影《敢问路在何方》正式开拍,我将继续扮演美猴王孙悟空,文体两开花,弘扬中华文化,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评:关于蝙蝠侠不杀人的原则,我的理解是首先蝙蝠侠是义警,他干的是一些本来应该由警察来做但因为种种原因警察没有做的事情。
而且蝙蝠侠很聪明我觉得他应该看到了他如果杀人过后的道德陷阱。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人也有一千个正义。蝙蝠侠在哥谭已经成为一种象征,如果蝙蝠侠为了自己的正义去杀人的话,你怎么知道哥谭的其他人会不会去模仿,而你怎么知道你的正义在别人心里还是不是正义,所以蝙蝠侠要维护的是所有人的正义,而所有人的正义就是法律。所以杀人这件事不光不可能带来秩序反而可能带来更大的混乱。
我一直有一个观点,任何一个演员想要演好蝙蝠侠这个角色,他得先扮演好布鲁斯韦恩,然后由他扮演的布鲁斯韦恩去成为蝙蝠侠,而不是一开始就代入到蝙蝠侠这个超级英雄的形象上来。
那个夜晚的小巷是布鲁斯一辈子的阴影,你说他不想复仇吗?怎么可能!但是他忍着,这种隐忍才是这个普通人为什么可以成为超级英雄的原因。面对人生阴影一般有两种选择,要么勇敢走出重新迎接美好的明天,要么自甘堕落一直活在过去,但是布鲁斯韦恩都没有,他走出了第三条路,他选择活在阴影中,他选择与阴影融为一体,然后一个黑暗骑士诞生了。


评:福柯的《疯癫与文明》,推荐给劳姐[OK]另外劳姐的配音真的太棒了[打call]


评:最初早几年第一次接触小丑深深被他吸引了 觉得这个角色太有个性了 后来看了诺兰的黑暗骑士就越发喜欢 可能当初年轻不懂事觉得这样很酷 觉得自己喜欢小丑就可以和别人不同 但后来随着时间推移我渐渐不喜欢小丑了 太邪恶了 纯粹的恶 当我开始学会换角度思考问题时 站在那些无辜的被小丑所害之人的角色上想 这太恐怖太令人愤怒了 直到不义联盟里他害死了路易斯 我就完全确定自己不喜欢小丑了 我还是喜欢彼得帕克 布鲁斯卡卡西 这种不太强大却能够给人带来希望的角色 不像一些超强的英雄像个太阳 他们像盏灯 他们能拯救的不多 却每次都在拼命拯救 从此之后 当和朋友谈起dc反派时 大多数人都还是说喜欢小丑 我却不再说了 我只说小丑很有魅力 dc反派都很有意思 我甚至喜欢莱秃多一点。


评:劳姐的漫画店没有了吗


评:那么请大家多多给lorre的《致命玩笑》视频多转发投币点赞收藏吧av38019564


评:我记得超人也被投死过 最讽刺的应该是你们认为你们的选票选出来的是对的其实不过是丢弃另外一大部分人的历史来满足自己的利益


想说点什么:[七]讽刺人性的黑暗荒诞,影射现实的《致命玩笑》为何是DC神作?的第1张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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