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怎么说:【日配】世界奇法⋯以眼还眼 以牙还牙的刑法【动态漫画】【人类毛病大学】[一阶段]

评:死刑可以用同态,但这也太浪费资源,手术的费用要民众的税收来扣么,减少劳动力,还不如一刀了了还好。


评:同态复仇这个有点那啥,但我认为杀人还是要偿命的。好多杀人犯关了十几年出来,甚至有钱的更加离谱。

再不济再不济,现在技术发达了,杀人犯必须终身戴电子脚镣,而且得限制活动范围。有事要离开规定范围必须要向当地派出所报备之后才行。


评:评论区的大部分:

一,无法同被害人感同身受。

二,无法同被害人的亲属感同身受。

三,不站在被害人角度客观考虑问题。

四,不想着怎么样去帮被害人讨公道。

五,违法犯罪分子对遵纪守法公民做的故意伤害,这个客观事实,直接只字不提。

六,被害人受到故意伤害后,未来的生活和工作等,各方面都有严重影响,还是只字不提。

七,直接一上来就站在犯人这边,并打着“人道主义”帮犯人“各种开脱”,甚至还有主张“修改法律”。(实则是在降低犯罪成本)

总结:事情没发生在自己身上,站着说话腰不疼,怎么说都可以,包括忽略客观事实的歪理邪说,还有对客观事实的只字不提。

这种时候,只能是[doge],悲。


评:我觉得法律的意义是让人改过自新,如果在已经被处刑反省后的执行人身上在重复叠加处罚的话反而可能让被执行人因为报复心理在次犯罪


评:1,没有保护犯罪人的权益补星
2,用钱可以免除,这不是为资本家设立的专属法?


评:清醒一下,这就是看看。。。为什么要探讨施行的可行性啊,只是作为观众听个乐而已


评:支持同态复仇[点赞][打call]


评:哈桑?


评:支持这种宗教法律的中国人是把自己所处于的高等文明社会跟落后、无知的低等文明挂钩了么


评:[热词系列_锤]


评:QJ死的怎么办[妙啊]


评:汉谟拉比法典?知道那是几千年前的法律吗[呆]


评:那就等于有钱人就没有这道刑罚了呗。这更加不公平啊,而且这样受害者的仇恨真的能消除吗?我是觉得有的人是那种你害我半身不遂我要你命的那种。这种刑罚只会让人用暴力解决问题吧。


评:同态复仇只用于故意伤害杀人


评:这样的话,强奸犯强奸一个人,那他也被强奸一次就算完了吗?


评:说到底还是钱的问题,有钱他就不会被关进去,有钱他就不会被做手术


评:都关了十年了为啥还要以牙还牙?真要以牙还牙为啥不当年就干?DA☆ZE


评:那qj怎么办啊?


评:生活中这种乖张易怒的人好多阿


评:“同态复仇”如果成立的话,那么执行机关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评:整挺好的,不过说起来这世上哪有什么公平的事呢!无论什么法律都做不到绝对公平![怪我咯](仅代表个人的一点观点不要喷我[拥抱])


评:不行啊这刑法,要是不可花钱免除那还差不多


评:想起高中历史课本上的自然法那章


评:还不如直接倒退到原始社会的你杀我我杀你[捂脸]


评:希望以后强奸的也进行物理阉割,不人道?那是对人,犯罪者已经偏离了人道,又何必以人道的标准对待他们?[tv_doge]


评:刚刚学完汉谟拉比法典,就讲的同态复仇,在这里就看到了。


评:支持


评:在不适用同态复仇法国家,犯罪都是收入大于成本的一项活动。


评:建议推广


评:都怪一时冲动啊


评:强奸猥亵 杀人可以建议采用一下 但是视频里我觉得不行 坐了10年牢下半身还要瘫痪 同态复仇的话不应该是在当场执行才算吧(别杠 杠我你就是对的


评:应该大力推行这种刑法


评:历史教材上不是明确说了这是野蛮落后的法律吗……是早期的罗马法弊端吧……


评:键盘法官真是有意思呢,对于这种事我只能说喜闻乐见,键盘法官不爽的话可以去那边抗议[2233娘_大笑]


评:我觉得很合理


评:像那马萨拉蒂的案子也是二选一吧


评:那为什么还要做十年牢


评:如果是恶意行凶,完全支持[OK],为满足国家社畜量和资本家韭菜量抛弃受害者的公平我觉得不行


评:特事特办,常事常待,没毛病吧?难道某种干了xxxx的和小偷小摸一个待遇差距只是时间?[doge]


评:这绝对就是旧社会,旧社会的剥削制度,满满都写着两个字吃人,封建社会远比资本主义社会更加的残酷无情,


该怎么说:【日配】世界奇法⋯以眼还眼 以牙还牙的刑法【动态漫画】【人类毛病大学】[一阶段]的第1张示图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易贰评 » 该怎么说:【日配】世界奇法⋯以眼还眼 以牙还牙的刑法【动态漫画】【人类毛病大学】[一阶段]

赞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