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别人的看法:价值23万玉镯被保洁捡走,失主找上门后惊呆![一次目更~]

什么破玩意……看的烦,下次看大参考去了


有这能耐还干保洁,尖牙利嘴

记者切记偏心,立场不正。

自己粗心大意,拿1万来买个教训,不值么?这女的就是割肉事后后悔了,非要把这个保洁赶尽S绝,整社s,还想拿回1万,心地也真的不咋地。

这保洁贪心是没错,不要想象每个人都是白莲花,而且这保洁还有一定反侦查躲避监控的意识,真要碰上更鸡贼的,躲避监控不拿回家,私藏起来,警察也帮不了你,最重要还是自己不要粗心大意。


[吃瓜]你觉得十块八块都不值,为啥要了一万呢

没看明白,东西是失主丢在那儿的吧?正常人谁会以为没人要的东西那么值钱啊,经常有保洁做开荒,房子里留下的东西都默认成不要的,什么书啊锅啊玩具啊,对于保洁来说,她真能反应那么迅速吗?一看见个袋子就知道很贵重?而且我觉得保洁说的好像有点道理,有的商场标价两三万的玉镯,最后一两千就能买到,她们确实瞎标价有时候,这个是不是该管管,我们老百姓又不懂


当时有报道有快递将一件价值9万元的医疗仪器送过去,当时送快递的刚放下来让医院人员签收,前后不到一分钟东西就被投了,查看录像是个大妈,然后追出去追到回收站,结果因为仪器已经被打开了密封导致污染已经报废

报警吧,不能惯他们的毛病。


这个小莉像去干架的..脸都吵红了,记者这样很容易下岗的..实话..

这记者的口气,到底是记者还是闺蜜?


这帮了个什么?

这个石小利 除了和稀泥啥都不会


小莉瞎忙 别忙了

是帮倒忙的吧


石小莉,业务能力不太行呀。[doge]

来做节目先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吧,不当得利让调解的啥都不是…让人看笑话呢?


石小莉业务真的不太行

以为不值钱,要两万块的好处费,细品~


小丽做很好了

石小莉说的都对


小莉帮忙这个节目做不下去就别做了,越帮越忙。

其实大妈这种行为已经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了。而且23万已经属于数额较大,她如果不交出来或者在警方告知其价值后遗弃,导致物主造成损失的话是要拘留并赔偿物主损失的。


正儿八经拿的?

法律规定,捡到东西,是可以要钱的,大家感觉好疑惑?

这可能和你从小受到的教育有关。捡到东西要还,是种理想状态,你丢的东西大部分都没有人还过去吧!

以前,法考最难题 捡到身份证要3000 问构不成犯罪 我们说肯定构成啊 但是司法部认为不构成

就本案定不定侵占罪 盗窃罪就是本案争议

首先是不是判断遗失物 大家认为22万的手镯会不会放外面了? 会不会放在一个袋子里,放在门外,到时候人家一说,以为不要的垃圾捡走,你没办法说。你有你主张事由,人家有抗辩事由。

如果是盗窃 放在🚪仍然是主人占有,因为在你控制之下,不构成侵占,侵占的是遗失物,本案不是遗失物自然不构成侵占。但是盗窃罪有要求数额较大,主管有盗窃数额较大的故意,客观有盗窃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社会一般人,不会以为袋子里可能有22万多的手镯,即使看到手镯,他也说事假的,这时候没有主管盗窃数额较大财务的故意,她说你的是垃圾捡走,可能就没主观。犯罪是主客结合的产物。就可能不构成盗窃罪。

大家可以看看天价🍇案,

本案争议在于,这个捡垃圾,还是捡物品。物品肯定是要还,但是是垃圾这就复杂了。

你只要捡的行为合法,后面要钱行为也合法,但是你拿人家物品,就是违法,后面要钱也违法。

就看那包东西长的像垃圾,还是像物品。


我手机被拿走了然后那个人不承认现在准备打官司了

人家也没想要回那一万,就是想让她社s,就当一万块钱雇小丽当社sS手[doge]


小莉帮忙 越帮越忙

最高百分之五23万最多11500所以合理


可以收取必要的保管费用,要个3,5百得了。1万真的算敲诈了。

我觉得日本有一条法律挺好,捡到遗失物,据为己有的,判一年一下。归还的,失主【必须】支付价值5%—20%的酬劳。

这样东西丢了,捡到的人更倾向于归还,也给失主一点教训


十块八块你问人家要了2w的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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