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精选:“货拉拉跳车案”暂时休庭,被告司机妻子称基本无辩解程序[一次目更~]

你是一个八岁的孩子 你有一个十岁的哥哥

你们的生活并不富裕 家庭虽有摩擦但你觉得爸爸妈妈还是很爱你的 日子看起来也还是蒸蒸日上的

有一天你的哥哥在学校跟人起了冲突 一个陌生的女孩在你哥哥面前出了事故 而你哥哥做了一个十岁孩子能够做的一切

你的哥哥在学校受尽言语的中伤与剜心的侧目 虽然女孩的家长和一些坏孩子一直在闹 但也还是有些老师与同学们认为你的哥哥还是个好孩子

这些你都看在了眼里

爸爸到了学校处理事物接你回家 妈妈四处走访调查想要挽救哥哥的清白

你都看在了眼里

心里想着 不管别人怎么说 爸爸妈妈是疼爱我们的 会全力给哥哥一个公道的

但是没想到

到家后爸爸回首就是一铁拳把哥哥打进浴室里锁了起来

妈妈的调查推论也全然不听

你看在了眼里 心想爸爸只是生气了 教训警醒一下哥哥把事情搞清楚才是对哥哥最好的

十天过去了 事情真的好复杂啊

三十天过去了 事情的原貌还差一点点了

六十天过去了 爸爸……可以的吧

一百天过去了 爸……还爱着我们……吗

二百多天过去了 哥哥屈服了 哪怕你知道哥哥没有错

你知道

下一个

可能就是你

看着憔悴失语的哥哥

无能为力

无话可说你

都看在眼里


魔幻现实主义[打call]

国男三定律:

第一定律:国男不得伤害高等性别或者目睹高等性别将遭受危险而袖手不管

第二定律:国男必须服从高等性别给予他的命令,当该命令与第一定律冲突时例外

第三定律:国男在不违反第一、第二定律的情况下要尽可能利于高等性别,即使威胁自己生存


以后所有男司机拒载女乘客就是了

说真的,最近这几次事件让我现在对女生的好感越来越差


这里的球证,主办,裁判,协办都是我的人,你拿什么和我斗?[OK]

我也无法接受这种审判结果,男司机别被关傻了啊!判刑了可是会影响周边亲人的,不是你一个人的做个一年牢就没事了的。。出来工作也丢了,还留案底。


这要不要每个从事拉货拉人的车辆都把车辆窗户用纱网封闭了?从源头杜绝客户因情绪问题而跳车

接着👮‍♀️就可以以改装车辆处罚司机,一石二鸟。

针不错👍

要靠微博解决。

等于比微博还恶臭。


我是个网约车司机,反正我是决定了,遇到单独的女乘客直接取消,上了车有点情绪不对的立马靠边停车然后下车。怕了,怕了

A:你看那个同学,亚萨西吧,可他爸进去过呢

B:看不出来呀,装的真好


一种说法:司机第一次被捕后是放了回去的,但央视请的某法学权威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说了个罪名,第二天司机就又被拘留了。这种说法让我想起《白色巨塔》里的情节,教授误诊下面的医生就算知道是误诊也不敢推翻教授的诊断

以后啊,遇到客户情绪不稳的还是要及时锁窗,及时靠边停车。另外平台也应当负责。


宝贝儿 怎么删我评论啊👴

货拉拉案件其实决定了几个走向:

一、你想活在男女对立,时刻紧绷着的世界,还是想活在拥有基本信任,用善意推定他人的世界。

二、你想活在意外事件与过失致人s亡之间毫无边界、标准、判断的世界,还是想活在刑罚分明且清晰的世界。

三、你想活在可以自己委托刑事律师的世界,还是活在司法机关安排的形式律师世界。

四、你想活在审判公开司法透明的世界,还是想活在限制旁听,舆论定调的世界——湖南律师刘成成


别问为何兔转神。

不是说自己请的律师不管用,只能用警方派遣的法律援助嘛?


浙江新昌这边公交车直接给驾驶室加了一道门成了个单独的小房间,还挺好看。

这下无解了,跟导航走被投诉,不跟导航走要跳车


记得有一个男司机被女乘客拉脖子,最后还要给女乘客赔钱道歉[吐]

我这号算是废了。

一打开就是各种恐女新闻,然后就是各种烧鸡视频。

冰火两重天了属于是。


恐婚,恐女了,现在属于是,接案子,有帮忙的,女性我基本让给同事,都不敢说话了说一句话都能接驳,[微笑]真的很怕,现在这社会女性要翻天

以前念书的时候不懂为什么教授办公室不让关门,关了教授也会去打开,现在我懂了[OK]


我当初就不同意那些拳师和这女的出院

男的跳车,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司机无刑事责任。

女的跳车,司机未采取有效制止行为,涉嫌过失S人。

[藏狐]


疑罪从无是最基本的法理,要求自请律师也是基本法益。过失致人s亡的意思是主观不想但是客观是致人s亡,而女顾客的s并不是司机导致的,因为情绪低落跳车是低概率事件。

普通女性迟早要为这些”女权”买单的


比登:我的手牌太多了

我以前以为出租车上面那个铁栅栏是保护乘客的,现在才意识到那玩意儿是司机自保用的。


呵呵,离谱哦,以后网约车之类的让女司机接女司机吧∠( ᐛ 」∠)_,女拳这么勇,让她们自己搬家吧,省的又去诬赖人

晚上跑车 还是少接女乘客吧 天天都是被害妄想症


去微博搜一下取消订单,有几个仙女说今天打车被取消订单了[吃瓜]

这女孩的手机在身,居然不报警,车上不敢报,那微信上可以让朋友报警呗,具体车牌号软件里就能看到吧,直接把车牌号报给警方或者直接手机定位[藏狐]


这个案件反映出当下的一个社会现象,很多人做事的时候只想着自己,等知道过火了又不知道怎么去补救。受气者被气的不想理人,自私自利的却更多的想着自己会被针对,被害妄想症。

典型的温室里的花朵,带着一身王子公主病,但现实里谁能整天惯着你。

作为成年人,车某应当知晓跳车的严重后果,所以此案中车某对损伤结果应承担主要责任。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车某家属拒绝道歉和解

转自其他用户。

不得不说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女性身上就是更加受人关注。

性别互换,无人问津,甚至连判决都不一样。

拿事实说话:

2012年11月3日,男青年陈雷在路边拦下一辆出租车,并与女师傅提前谈好价格,但在行驶途中遭遇施工路段导致无法前行,由于已经离目的地不远,的姐让他下车步行,陈雷说行李太多,你得把我拉到目的地,的姐说可以,但是得加钱,陈雷不乐意了,价格明明是一开始就说好的,于是二人发生争吵。

见乘客太抠又说不通,的姐突然调头向不明方向开去,陈雷慌了,大喊“你要把我拉到哪里去,我要下车!”

后经的姐解释,其实她是要把他拉回目的地,宁可白跑,也不想拉这人,并且途中一直不搭理陈雷,拿出手机给别人打电话,不断与电话里的人诉说这边的情况,陈雷这时候害怕了,认为的姐要叫人打他,遂爬至车窗跳车,昏迷不醒。

后在医院确诊为右全臂丛神经损伤。连云港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陈雷遗留了右上肢瘫痪,构成五级伤残。

重点来了

法院认为,作为成年人,陈雷应当知晓跳车的严重后果,所以此案中陈雷对损伤结果应承担主要责任。


难道这就是宁可错S一千,不可放过一个吗,属实错到底了。跳车是她个人行为,首先司机并没有恐吓调戏等行为,也没有说送到哪卖了或者其他犯罪行为,我觉得司机是无罪的,起码没有刑事责任,s,s者是要哀惜,但是仅限民事赔偿,毕竟跳车是自我行为,这个赔偿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就行,请将司机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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