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评价:郭振如果认贼作父,郭刚堂如果认这门亲戚,请允许我看不起你们[一次目更~]

为什么要考虑养子的感受呢,他已经成年了,还是个老师,还要所有人都围着他转吗


我很久没投币点赞了。这次给了。 我孩子三岁多。我深刻理解那些事失散家庭的痛。买家必须判!郭刚堂是顶天立地的汉子,他找到了孩子,也真真正正地失去了这个孩子。买家必须判!

矛盾的双方选择妥协 不是原谅别人 是为了拥抱自己

建议up相当伟人可以自己去 不要裹挟别人


我觉得你这就属于站着说话不腰疼,二十多年的亲情说断就断?

这就是偷来的锣,他还敲得震天响,买个保护动物还判刑呢,买孩子却无罪,什么道理?


小郭肯定不会起诉养父母,老郭为了儿子也不起诉买家,但是咱们要支持起诉买家,毕竟为了自己的利益。至于说什么大义的就是扯淡,你不就是怕自己孩子也被拐吗?为了自己利益这没错,贬低别人而抬高自己,这是不要脸

买家不s,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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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伙,人家找到自己亲生孩子后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一些跳梁小丑道德楷模道德绑架蹭热点,合着人郭先生就该倒霉就该这么惨,找到亲生儿子后还要树典,还要为了“大义”去放弃“狭隘的善良”,把郭新振扔火炉上烤不是找了20多年孩子的郭先生的本意,你们也根本不会在乎人郭先生日后生活会怎么样,所以人家不需要你这种人看得起,人就是伟大的,我很好奇你这种人为了“大义”干过什么,如果没做过什么我反正看不起你


买家买了孩子,过着正常有儿女人家的生活,24年平平静静。但是孩子的亲生父母这24年是怎么过的?买家你坐一辈子牢也弥补不了一个大活人心力交瘁,几近绝望的24年!还有当儿子的,亲生父母为什么对你没有养育之恩你心里没点逼数吗?

呵呵,up、评论个个大圣人,称一声圣母b完全当的起。说句不好听的,如果他找到了亲生父母,转头就忘了他的“贼父贼母”,这种人别说和他交朋友,就是接触一下我都会多留个心眼儿。没有人味儿了知道吗?朝夕相处二十四年,说翻脸就翻脸,忒么电视剧里大义灭亲还要表现下依依不舍不得不为呢,养条狗还认人呢,何况是现实?up和评论就是康他人之慨,站着说话不腰疼,把自己那点儿可怜卑微的同情心隐藏在道德法律的大旗下,把人家绑上去不让下来,下来就社s吧,好一个德贼!第一,论私德,生、养、育,几种恩情孰轻孰重?有心去分轻重的只能是其心可诛!第二,论公德,拐卖孩子固然该s,但买孩子且是买儿子是一句道德法律就能断定的?没有封建糟粕与社会环境的锅?—怕是这两个原因还占大头!中国的道德一直是人的道德,而不是如西方普世价值那样的郑之正缺,你拿这个来评断他和他的养父母,就是封建礼教的复辟—跟侵猪笼那样的私刑观念没有任何区别。第三,论对错,寻子二十四年固然可敬,孩子被拐固然可怜,可这可敬可怜背后依然掩盖不了他们把自己孩子弄丢了的事实!掩盖不了养父母养育了二十四年的事实!这事儿真论对错就是这么伤人!up和评论这群人炒作这个认父母这个事情,本身就是思想歪了,其心可诛!我本来不关心后续,哇,血亲团聚,可喜可贺就完事儿了,就算有后续的剧本也应该是两边父母都要认都要赡养的,一边生养之恩,一边养育之恩,哪种都放弃不了,哪怕自己苦点呢?网上这群大爷倒好,非得要认亲不认养,纯粹就是圣人不s大盗不止的玩意儿,还是要别人去当圣人,自己偷偷摸摸当窃德大盗,狗都不如的东西,还看不起他?你也配!


就你这个三观[歪嘴]关注了[OK]

其实可以国家起诉,亲父母起诉相当于直接和好不容易找到的孩子闹掰,孩子跟谁是自己的选择,但是买方必须要坐牢。


清官难断家务事。站着说话不腰疼。这已经不是法律能彻底解决的事件了。伦理惨剧,不深受此害,根本无法指责。

二十多年的执念和坚持是一股多么宏大的力量,这种信念哪里轮得到别人指手画脚,部分网友们的叽喳声连入别人耳的资格都没,可笑不自知。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都有规定了,不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你所谓的大义都不支持你的说法了,你这是要自己立法不成


你是谁?用你看得起?爬!!!!

赏罚分明乃法律精粹,功必赏,过必罚,功不赏何以鼓动人心,过不罚人人必过之!


小编觉得这一家就不配平静地度过一生,他们既然摊上人贩子这事,就该化身为人贩子斗士,把这一生全奉献出来为其他人谋福利,有什么资格不追究过往选择正常人的活法?!小编对别人要求真高,他只负责安逸地动动键盘喷喷口水

你瞧不起郭刚堂,我佩服郭刚堂,他做的一切选择都是为了儿子,一切选择。


开始了,我就知道这是郭振痛苦的开始,太恶心了你们这些人

话是这么说,理是这么个理,做了错事就该收到惩罚。但是,人跟人不一样,你没经历过人家的事,你就那么懂?如果明天对你特别好的爸妈突然说你是他们买来的,你就转头把养你几十年的爸妈举报了?讲大义?讲吧,是离家出走啊还是举报爸妈啊?人是有感情的,感情是复杂的,人不是动物。


你这话说的,你应该说这种事应该让国家公安机关管

说杨康的,非常贴切了……


拉面哥曾经帮郭父做广告帮他,但他们父子团聚后拉面哥选择不去打扰他们,不愿干扰他的快乐。

但你选择迅速地插他一刀。

这个就是法律漏洞啊。明明是买来的孩子。但是你却拿他没有办法。看上去好像又挺合理的。


如果啊,那不介意我先看不起你吧老头

请别站在上帝视角发言。


还全网喷、、笑s 无人在意

点踩,不要给up增加流量啊!


养个屁!孩子是买的就是不对!买家有罪!!!没有买家需求又怎么会有这么多拐子!

老郭说只想回归平静的生活是有道理的,一堆自媒体等着各种蹭热度


阿凡提动画里有一集,两个女人争婴儿,阿凡提说把孩子劈了一人一半,于是亲妈就放弃了。

围观的人关心正不正义,只有亲爹才会关注“不让孩子收到二次伤害。”[嫌弃]

如果你不去起诉他们,而只是在这里带节奏,我看不起你。


买儿童来养的人相当自私和让人恶心,不管他们对孩子好不好,都不能改变孩子只不过是他们买儿来养老的工具人的事实!他们的幸福生活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个人认为买孩子的人就算不重判,法律上也不应该承认这种养父母与孩子的关系,而且买孩子的人应该给予亲生父母重大经济赔偿作为精神损失费~公检法司法程序应该自动启动,不受其它因素影响,不然这种犯罪难以被震慑,还会被美化,让人感到恶心…

傻波一


不是善良,是不想再失去寻找的儿子,这是人性的懦弱!

我觉得被指责的应该是买家,而不是找儿子24年的父亲!


同意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支持买卖同罪!说实话,如果小郭说应为工作原因选择留在河南,这个我还能理解,毕竟公办教师编制很难考。但小郭说选择留在河南是因为买家年纪大了要赡养他们,我只能说他情商真的很低,连房子和二手车都需要姐姐买的人,能指望他去养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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