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建议死刑
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评:这是在玩文字游戏吗?
评:民法典 出来了这个就废除了。
评:评论区给我看吐了[偷笑]
评:我赌你的枪里没有子弹[doge]
评:立法当然是为了维护自身利益
评:把我吓一跳,我以为合法了呢
评:好事啊[吃瓜]不然那么多单身的咋办?[吃瓜]
评:呵呵
评:就是做了个磁盘整理
评:只是废除收容制度吧 卖淫嫖娼依然是违法行为
评:什么?
评:做你的春秋大梦,1%的人口基数都不到
评:明显的防止适用法律重用,判罚标准冲突,这事又不是第一次了,各地都在完善法律,真心感觉很多民众法律通识严重缺失,就这辟谣的评论区还有一堆人起哄。
评:说不查的要笑死人,不是不查,是重复了,而且处罚更严格了
评:求科普,没有具体判罚那是不是就和闯红灯一样了,闯红灯也是违法行为啊!
评:算了吧,没后台你敢开店,查死你
评:要是像日本那种就好了,只要不啪啪,都不属于违法[喜极而泣]
评:白高兴一场,大致意思就是法律重复了,该查嗨得查。。。话说我还没嫖过。为啥有种白高兴一场的感觉?
评:闷声发大财不好么[doge]
评:是违法行为的,好像只是罚钱了
评:评论里边有人说视频都没看完就来瞎评,我就不一样,我是压根就没看[微笑]
评:你就让它合法嘛
评:不按卖淫嫖娼,按拐卖人口?
评:我觉得这是在钓鱼!
评:規定又不是法律[捂脸]
评:有上位法,废除下位法而已。
评:1该法规因为上位法的废止已处于不了执行状态
2相关行为依然违法,依据其他法规进行处理
评:违反什么法?
评:说四川有问题的,我家乡这边前几天才搞了一场多部门联合执法
评:对一部分人来说,包养、恋爱关系=长期卖春条约,男女通用
评:嗨
我还准备出去逛逛了呢
[doge][doge]
评:违反什么法?
评:反正管得很严的,我在会馆当过服务员,也就是个带路的,表面上是洗浴中心,到最里面的路跟迷宫一样,还有逃生通道,出口连着一家他们开的咖啡厅,要行动直接几十个特警突击进去,再迷宫也没用
评:讲个真事,以前夜里跟派处锁出去巡逻。路过红灯区我问咱们这边怎么不查my的?带队副所长说,招商引资人家还得出力呢,查人家干啥。[doge]
评:法律也要与时俱进,以前的非法同居也是违法的,现在也没有了
评:比如用脚踢人和用手打人都算犯法,但是后来我们又有了一条法律叫故意伤害罪,平时都用故意伤害罪,用手打人和用脚踢人都用不着,于是就把这两条都废除,但是不代表打人和踢人就合法了
评:求下半场坐标
评:我就想知道是哪几位网友在纷纷表示[热词系列_递话筒]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易贰评 » 有什么看法:四川回应废止查禁卖淫嫖娼规定:不代表合法化[一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