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怎么说:很多学法学得好的同学,学着学着已经丧失人性了[一阶段]

我们先别只看捡到的人要钱了,觉得这人没良心。也要思考失主要是没给任何好处,算不算没良心。3000就是一个试题陷阱。东西丟了不是别人的错,3000值不值是自己判断的。


谈:毫无疑问不该判,因为题目是“敲诈勒索”,要用民法典处理,但这毫无疑问不是社会道德所提倡的,社会一直提倡拾金不昧,路不拾遗,主动给钱算是道德修养高,要钱只能说是社会人情,不值得批判更不值得提倡,但将法律——道德底线——作为行为标准、张口闭口“这又不犯法”“捡的不是偷的”心安理得地要钱、不给钱就丢了甚至销毁(不是放回原处)作为理所当然,这样的人还能算有良知吗?反过来嘲笑讥讽“装什么装”“以为自己伟光正呢?”还能算有人性吗?人真的不应该以法律作为行为准则


没有法律是不能的,不健全法律也是万万不能的[微笑]一些人真的是法律学多了就丧失了人性,麻木的只认定现有法律,认为一切法无禁止的事情即可为。但是他们忘记了,法律也是人制定的,只要有不健全的法律就应该早日修正它,而不是固执的偏袒它


谈:我没学法也觉得不该收钱啊,就算要收,30块100块还可以,3000块这么一大笔,太过了吧


法理学刚考完[OK]其实这种题从最基本的情况考虑就是对的,直接优先考虑物权法,本身题目里说的就会比较误导人,前两年的一个案例就是庭审的时候是因拾得人没有做到妥善保管的义务,判的民事处罚。看回本案,本身题目说的是!敲诈勒索罪!,说白了这道题就是并不适用刑法。但是相应的民事责任承担还是有的。拾得人有权请求权利人支付承诺的报酬,同时并不是说没有任何义务的。这个就是学法的悲哀,有些时候我的本性就会让我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笑]


谈:完了,还没学法的我已经丧失人性了[无语]


你捡一个钱包,归还就有权利索取报酬,报酬高低可以讨价还价,没毛病。
如果法律不鼓励拾到钱包的人获得报酬,完全希望于靠人的道德自觉来完成归还行为,归还行为就会受到抑制。因为你完成归还行为,本身也是要付出时间精力成本的,在得不到补偿的情况下,人们最优选择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法律必须要倡导良善的公序良俗,而对良善的行为的倡导要落实到经济报酬上,而非道德压力。


谈:比如我们这里所有人都闯红灯,只有我不闯,其他人全都鄙视我,警察就算在旁边也从来不管,所以这里的常识就是闯红灯不违法,我不闯红灯就违法。是这个道理吗?


我一直觉得自己不是好人
起码我做不出什么舍己为人,或者说捐钱的事
但是我会把捡到的东西归还失主或者交给警察[doge][doge]
人家丢了东西本来就很着急,如果是我我也不会想给别人?,你还东西这多大点事啊


谈:06年3000???我补办一张身份证和驾照才多少钱?我又不傻……


我是学经济法的,钱包里的身份证和驾照的价值明显是没有3000块的,也明显超过保管或者留置所需要的成本,何况还是在2006年物价的前提下。如果不判敲诈,盗窃行为将越来越严重,因为收益远大于盗窃本身。比较合理的做法是可以提出交通费、误工费、保管费等,具体金额要视遗失物价值所定。如果该遗失物是善意取得,那么就没有归还义务。


谈:干我们这行,必须既像人,又像兽。必要的时候,一定要收起你那颗又大又圆的同情心


要钱不是常识,不要钱才是常识,如果要钱才是常识,那我觉得我们那么多年的书都白读了。


谈:但是。。我感觉法律应该向道德靠拢,而不是道德向法律靠拢。


看到这个标题突然想起深海先生的微博话题下面,有人谈及普法,那得意洋洋只顾显摆自己、毫无一丝同理心的语气和态度真是一辈子都忘不了。别人随便查一查就能知道的东西,真的需要你高高在上去告诉我们吗?我们知道,我们只是气不过。


谈:律师不能傲慢 但法师可以[doge]


哈哈哈,感觉很多评论都觉得自己贼理性,又举出孔子那些个例子,表示遗失物归还需要报酬是合理合法的。但还是那个孔子的例子,孔子本意是希望善意能够被扩大被容易执行,但从有些评论口中出来就有了威胁的意思,这不违法阿,确实,我更过分点,我捡了你钱包联系你用高额报酬换你的钱包,你换,那行,这份高额报酬可能超过了你觉得钱包本身的价值(身份证,准考证,驾照这些东西并没有明确金额价值),我赚了。如果你不换,好,我告诉你我把东西又扔了,然后其实是藏了,后又将你的个人信息贩卖,将你的各类卡卖给有“需要”的人,而这个过程你么有证据证明是我做的,没证据我就没犯法对不对?你们觉得这个逻辑下来你们所说的报酬想要多少要多少合理?法律本身并不是s的,所有的法律都是道德的边界,别以为自己懂点法就任由自己小心思乱窜,那是你们心术不正还想找个合适自己理由罢了!道德本来就是奢侈的!你奢侈不起就乖乖按基本世俗道德走,别想着得了便宜还卖乖,守好自己一颗良心!坏人好人说实话你都惹不起!(说的是那些心术不正的,合理报酬就应该给,但真就意思下得了,别逼着最后法律还去规定一张身份证价格多少合理,那就真没脸没皮了!)


谈:明明是出题人过于追求技术,自己傻逼了


我感觉要钱不够成敲诈勒索才是学的没了人性啊,不是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吗,怎么还说凭本事捡的钱为什么不要一点,这……不符合道德吧


谈:↓让我瞅瞅有多少不做人了的[doge]


没关系的,以后没有道德,也不讲道德,大家都学法律,只要不犯法的事就干呗!反正不犯法,大家都这样就完事了,道德?呵呵![偷笑]


谈:就题论题,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不代表他就索要超额财物的行为就是正义的,为啥评论区就这道题开始探讨道德问题?刑法制约不了还有民法啊,民法也不行的话还有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类的,直接上升到道德层面…感觉有失偏颇了


说实在的,我宁愿没人联系我捡到的东西,联系我最好也是失物招领那种,看到有人落东西了随手去交给场所的工作人员,多方便啊,失主肯定会来找的,找不到就吊销补办也行。东西丢了已经很恶心了,更恶心的是有人企图借这个理由要你掏超过价值的钱,你说我驾照丢了补办一张才花多少钱,你问我愿不愿意花3000去取?什么情况下才愿意出这笔钱?肯定是非常着急非常需要的情况嘛,那人家这么着急了,你还要3000?能讨价还价吗?那我东西在别人手上,讨价还价不行别人直接丢了,他要是放回原位还好,要是故意丢到其他地方呢?如果是别的有价值的东西,一个驾照都能要3000的人基本也会直接把东西昧掉,就不可能会联系失主吧。想着利用别人困境的时候捞一笔这种心理也是有的吧。那总之我自己找回来的机会完全没有了嘛。所以总归是自己补办。所以我觉得丢了东西,联系场所的工作人员,没有失物招领就补办,干脆利落。另一方面,如果人家完全是出于好意帮我,那什么都不用说我也会花费表达感激的,很充分的那种。我一直觉得应该是以好心赚好心,促进好心,而不是说降低对自己的要求去迎合别人的道德标准。当然这些都是对自己个人的道德要求,不能作为法律要求,别人自己有什么道德观念那也不绑架。


谈:啊这……我法学专业的判断出来是不构成,然后结合前面引出这个案例的背景,罗老师的意思是法律人过于傲慢有时候需要以朴素的法感情和普世社会价值观去判断。然后我带入了一下如果我是个买菜大妈我接到这么一个电话,第一句话应该就是“你敲诈吧?”,我调查了一下身边非法学专业的朋友,认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比例远远高于认为不构成的比例……然后结果确实是不构成……那么这个“论据”无法支撑“论点”,逻辑有点奇怪啊[笑哭](我挺尊重罗老师的,说我故意找茬就是你对)


2006年捡到身份证和驾照威胁失主要3000元这竟然是社会常识,不可想象,社会沦丧还是人性扭曲[doge]


谈:不构成敲诈勒索,但也不应该扔掉,拿不到报酬,那可以不拾金,放回你捡到的原位就行了,说不给就扔掉这就是莫名堂啊,万一人家正在查监控已经找到在哪儿丢的了,然后往那儿赶的路上你一个电话过去“不给钱我就扔了”,wtf???那就又重新算构成故意损害他人财产吗[囧]


真的就很有意思,从小教育孩子要拾金不昧,长大了告诉你,你不用昧因为可以直接敲一笔。


谈:绝了,善良应得报酬和奖励是对的,可是一个钱包没有定性的前提下,身份证驾驶证加上钱包的其他东西,就可以索要三千了???之前有报道过,捡到别人苹果手机想要几千块,别人拒绝,可以报警,虽然你并没有构成敲诈勒索,但要被强制送还财物!有没有懂法的大佬,跟我讲一下是不是这样的???[吃瓜][吃瓜]


将心比心吧,你们重要的证件钱包掉了,别人拿着这么跟你说,不着急,还能搁着发评论谈法律谈人性。这视频说这个答案是正确的就跟着承认,自己的想法没有吗?我视频是答错了,但我坚持的观点,我内心的想法是正确的。


谈:太简单了,问他要钱合理,要的多了你不想给,我可以再扔了,只要我不据为己有,我凭什么犯法[妙啊]


作为一个普通民众,我觉得归还失物谋求报酬不算敲诈勒索,但是前提是什么呢,你不能威胁失主,不给多少钱就毁掉,丢进垃圾箱,藏匿失物占有失物,这显然违背常理道德并且可能触犯了法律。
大额价值失物按百分比给,小额失物按拾取人工资,几张证件要3000并且威胁失主显然是“敲诈勒索”嘛


谈:我不同意罗老师要钱是常识这个观点


有人租了个毛坯房,花了三万块装修,房东只愿意签一年合同,一年后直接每月涨租700块钱,不同意涨租就赶人。然后回头在租房平台上当精装房挂着出租,好一出空手套白狼。
房客去论坛上求助,有个学法学傻了的上来就说房东的做法是合法的,态度傲慢对房客一通羞辱和贬低,学法学得丧失人性毫无同理心。[怪我咯]


谈:道德是约束自己的,法律是约束大众的,用道德去约束别人会出事的。举个例子,让座是符合社会标准的,社会道德提倡我们要让座,可是有一个壮汉,什么毛病都没有,他就是不给老太太让座,难道他就犯法了吗?不犯法啊。社会道德高于法律标准,达不到道德标准,顶多说他不是个好人,也不能因此认定他是坏人,更不能说他犯法。我们要考虑是一般人的道德水平。
让座是情分,不让是本分。还东西是情分,不还是本分。站在道德的高地上睥睨众生,真的会出事的。
比方说法律规定捡到东西必须归还,不还就犯法。可以想见,更多的人会选择性看不见甚至私下里昧了,这样要想找回东西就更难了。所以,还东西要报酬一点问题都没有,要的多了你可以协商,甚至经公。但是不能说要报酬是不应该的是违法的


钢筋真的多
1.要求报酬怎么不对了?有的国家法律甚至规定了在失主不给报酬的情况下可以把东西据为己有[微笑]我每次坐公交车只要有老人来了第一个站起来,这是不是也是义务?下次不让就要被老人打脸?
2.罗老师随便举个例子非揪着3000说太多,老师是叫你去要3000块钱吗?罗老师举个例子为的是说明可以向失主索要报酬,这都能杠?
3.我知道有人又要说这是中国云云了,不要拿国外法律说事[偷笑]建议统统吃大锅饭


谈:你的包已经丢了,我捡到了,这个时候我可以还给你,也可以不还给你。还给你是我道德高,不还给你我也没有错。国家提倡捡到东西要归还,请记住,这是道德标准,而非法律规定。我不打电话给你,不联系你归还,最多能说明我道德不好,但是我不犯法啊!我现在捡到了东西,联系了你,这东西对你来说还挺重要,你想要回去。但是,比如说,我送还给你需要我话费时间还有金钱,我问你要点钱作为补偿,合不合理?很合理!即使说离得很近,5分钟的路程,我自己就能来拿,不需要你花费什。那么,我捡到了你的东西,联系了你,那么你这次本来会有的损失是不是就没有了。那你是不是应该感谢我?如果你不给我,那我主动问你要点钱是不是合理?我觉得合理。怎么,我就不能主动要感谢了,拼什么做好事必须不求回报!?


当社会的常识从拾金不昧变成了要点钱是合理的,我也不知道这个社会在往哪个方向发展进步


谈:这个不对吧,难道你是迪拜来的?就算我没学过法律,按照我们老百姓的观点,三百块差不多了,三千块还不算敲诈勒索?有点基本的社会常识没?


捡到东西,向失主拿点报酬,如果这样是犯罪,那以后捡东西就很少有人还失主了。当然很多人觉得3000太多了,但是这里的关键不在于多少,如果要3000是敲诈勒索,那要100同样是敲诈勒索。所以要3000,确实不合理,但是肯定不是犯罪。


谈: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收受贿赂也不是犯罪[微笑]


该怎么说:很多学法学得好的同学,学着学着已经丧失人性了[一阶段]的第1张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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